李子龙
新蓝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创始合伙人,兼任自治区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先后任职于检察机关和党政部门,成就了既有宏观整体思维意识,又善于从细微之处和检察官思维模式中分析发掘问题、拟定处置方案的能力,熟悉刑事司法运行规律,有较高的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应对复杂局面的综合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特别是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重大疑难民刑交叉案件的辩护与代理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功案例;多年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使得其对刑事案件全过程的工作重点有着深刻的把握,工作积极勤勉、质朴高效,且能够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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