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学苑】新疆新蓝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离婚纠纷法律实务培训
蓝天学苑
蓝 天 学 苑
XINLANTIAN(Urumqi)LAWFIR
新疆新蓝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本期“蓝天学苑”培训于7月21日下午如期举办。此次课程由杨晨骄律师为大家分享《离婚纠纷法律实务》。律所合伙人李峰林律师及在所律师1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从四个方面着手阐述了离婚纠纷实务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分别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债务承担问题。在离婚纠纷实务中,上述问题较为常见,且都有着较为明确的法律予以描述,例如:
“准予离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子女抚养全的归属(一般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等等
随着我国居民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婚姻关系中以及在离婚时自己应得权益的行为越来越普遍。我国法律对于上述的公民权益保护也在日益完善,不断修正的法律条款正在愈加细致的维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培训结束后,由合伙人李峰林律师进行了点评。近年来,离婚纠纷类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逐年提升,各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都会遇见此类诉求。相信本次培训,会使各位参与的律师更加明确离婚纠纷中适用的常用法律条款,以及该条款在实务中具体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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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张海岳
编辑:张海岳
审核:王 威